浏阳市博物馆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博物馆,藏品入藏和征集必须符合浏阳市博物馆长远发展规划,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特制定《浏阳市博物馆文物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征集组织
为做好文物征集工作,成立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由馆长担任组长,副馆长担任副组长,藏品部、办公室、陈列部、宣传教育部等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藏品征集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文物藏品征集。
二、藏品征集范围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陶瓷器、青铜器等)。
(二)反映浏阳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资料。
(三)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含本地区历代乡贤书画家代表作品)、陶瓷器、玉器、家具、古籍善本、碑帖等。
(四)历代铜、玉、竹、木、牙、角、漆器等工艺制品。
(五)反映浏阳境内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
(六)反映浏阳籍将军或烈士各时期的相关物件(包括报刊、照片、奖章、衣物、书信、文件等)。
(七)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特别是与近现代浏阳地区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等相关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八)反映本地区宗教信仰的实物和资料。
(九)根据陈列、研究和收藏等的需要,其他类别有价值的文物。
三、入藏标准
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科学的或艺术的价值。入藏藏品应是其所属年代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成就等方面的见证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四、征集人员
浏阳市博物馆文物征集领导小组作为浏阳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的专门机构,负责我馆日常的文物征集工作。临时集中、大规模异地文物征集工作,除藏品部全体工作人员外,需临时选派其他部室人员参与的,由征集领导小组指派,组成临时征集工作组,完成集中征集工作。
五、征集工作流程
(一)外出征集流程
1.成立征集小组,备齐所需物品。
2.查阅有关资料,联系相关征集对象。
3.赴征集对象家中进行现场采访、记录。
4.确定可入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做好相关登记。
5.上交所有原始资料至藏品部。
6.藏品部进行研究、整理。
7.藏品部进行鉴定、入藏、登帐、编目、建档。
(二)接受捐赠流程
1.办公室与藏品部接待捐赠方,并进行现场采访、记录。
2.确定可入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做好相关登记。
3.藏品部进行研究、整理。
4.藏品部进行鉴定、入藏、登帐、编目、建档。